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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生态修复一个都不少,矿山迎来春天!

发布日期:2020-01-10 作者: 点击: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且面临“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问题。据遥感调查监测数据,截止2018年底,全国矿山开采占用损毁土地约5400多万亩。其中,正在开采的矿山占用损毁土地约 2000多万亩,历史遗留矿山占用损毁约3400多万亩。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矿山生态功能修复和后续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统筹考虑,明确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国有建设用地,可通过赋予矿山生态修复投资主体后续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等激励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大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大军中来。   

《意见》还指出,矿山存量建设用地修复后的腾退指标可以流转使用。一是正在开采矿山将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的,经验收合格后,可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二是正在开采矿山将依法取得的存量建设用地修复为耕地及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的,经验收合格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用于本企业在省域范围内新采矿活动占用同地类的农用地。三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改变土地使用权人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并按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后,矿山企业可将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修复后用于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用途。

《意见》的出台,通过自然资源政策激励,吸引社会各方投入,探索推行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这也就矿山修复项目需从多维度综合权衡,达到各效益的平衡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成都华西生态集团曾经在四川省凉山州参与综合治理的矿山修复项目,与《意见》相得益彰,我们针对矿山开发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原有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以谋求修复实践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等综合效益大化,从因地制宜、谋求实效的单一修复模式转向因势利导、变废为宝的创新修复模式,即探索出了“生态、形态、文态、业态”四态合一的可持续辩证修复利用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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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网址:http://www.cd-hxst.cn/news/530.html

关键词: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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